不管是否使用味碟,都要收取5元/人的味碟費。近日,微博網友莫之筱筱向本報反映,武昌虎泉一家火鍋店門口,擺著偌大的收費告示牌:“這不是明擺著強制收費嗎?”
  不管吃不吃都要收錢
  1日晚,記者來到虎泉這家火鍋店一探究竟。只見該店門口擺著一塊大廣而告之牌“不管您是否使用,都將按本店規定收取5元/人的味碟費”(如圖)。服務員稱,別的店也都是這樣的。
  不管吃不吃都收味碟費的火鍋店,還真不少。在漢口沿江大道的一家知名火鍋店,記者剛剛落座,服務員就告知用餐客每位要收4元味碟費;珞喻路一家豬肚雞火鍋店,將味碟、茶水打包收,每人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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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虎泉這家火鍋店的負責人解釋稱,在店門口放置標牌明確告知一律收取味碟費用,已經讓消費者享有了知情權,沒有侵犯消費者權益。
  另一家豬肚雞火鍋的相關負責人稱,如今火鍋味碟的選擇已愈加多元化,種類很多,比如海鮮類等制作成本也不低,收取一定費用,也有其合理性。作為中等小店,如果不收一天就減少兩三百元,難以承受。
  不過,也有部分火鍋店堅持不收味碟費。包膜 切片機 大型廢棄物清運 
  凱威、靚家、海底撈等江城知名火鍋店,均表示顧客如果不點味碟就無需收費。靚家火鍋岳家嘴店經理稱,店里一天可接待500余名顧客,其中有約兩成的顧客不使用味碟,如果不收費,顧客吃得舒心,回頭客也會多。
  按人頭收屬強制消費
  提前告知后,就可以不管吃不吃都按人頭收費嗎?
 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童高波律師稱,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,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、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。強制消費者接受味碟費,這種不公平的基礎之上的交易,也就談不上知情權一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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